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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1-00198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9-1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1〕266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
字 号:

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现将《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公示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19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涪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

公示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坚决扭转有的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问题。督促引导学校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作业管理细则,明确具体工作要求。将规范作业来源、科学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统筹作业总量、有效评改反馈等作业全过程管理落到实处,探索建立作业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大力营造义务教育良好教学生态。

二、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一般应包括班级学科、题目数量、作业类别、难易程度、分层情况、作业新颖度、完成时长、辅导情况、作业批改情况等。

三、公示方式

校内公示栏或校园内公示。每天公示前一日作业完成情况和当日作业布置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区教委成立区级作业公示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从制度层面、监督层面确保作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专门的作业公示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教导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班主任与科任教师等为成员,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统筹保障

区教委成立区级作业指导小组及年级作业研究小组,统筹全区力量研究学科作业布置工作,保证作业设计的质量与作业完成的效果。学校要制定作业管理规范,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第一责任人,建立教导处、年级组(学科组)、班级三级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作业总量,努力实现小学书面作业在校内完成,初中书面作业大部分在校内完成。凸显集体备课在课堂练习和课后作业布置实施中的作用,一般应通过集体备课的方式来完成作业设计,生成学科特色作业;备课组确定作业设计思路,学科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任教班级作业。

   (三)监督保障

区教委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到学校抽查作业布置及公示情况,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并把抽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将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学校应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促进作业布置、批改、讲评工作,提高作业实效。加大学生作业督导力度,定期开展学生作业情况调研,调研结果及时反馈学科教师。

   (四)协同保障

学校要认真听取学生和家长对学科作业布置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师对学科作业设计的研究,改进作业的形式和分层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科教学质量,提高家长对学校办学的满意度。作业公示工作应邀请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让家长监督、社会监督形成合力,建立学校作业布置与公示工作长效机制。协调家校关系,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理性的教育质量观,共同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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