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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1-0027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5-11
  • 标题
  • 涪陵区202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202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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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涪陵区2021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特别提醒:请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务必认真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招聘简章附件3),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5月18日9:00—12: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重庆市涪陵区教委(黎明路36号)七楼会议室

三、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表原件(具体见简章附件4);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1届毕业生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具体见简章附件3)原件1份;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具体见简章附件6)。

四、其他要求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学类中的小学教育、教育学、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能够证明学科方向的相关材料(如院校证明、成绩单等);属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时,领取的考试考核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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