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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2-00185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0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2年“双减”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2〕14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2年“双减”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教管中心,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含高完中、一贯制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在全区落地落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督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各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督促、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督导内容

   (一)“双减”工作系统部署、专项治理、督查检查等情况;

   (二)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总量控制、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等情况;

   (三)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培训服务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及资金管理、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培训广告管控等情况;

   (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课后服务条件保障、办学质量评价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督导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区级督导与学校(培训机构)自查相结合,专项督导与常规督导相结合,线下督导与线上督导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结合要求开展全面自查;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督导。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区县、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抽查督导。

四、工作安排

   (一)编制实施方案(4月15日前)根据市级“双减”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实际梳理我区“双减”督导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制定督导方案,并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区级督导(4—11月)

1.责任督学常规督导。落实责任督学“月月督”,把“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经常性督导的重要内容,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确保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面对面、点对点了解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2.督导责任区专项督导。今年春、秋两个学期,由各督导责任区办公室牵头,制定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组建由中小学责任督学、中心校以上督导工作室干部等为成员的专项督导组,开展片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督导具体时间由各督导责任区自定,专项督导方案、学校督查表、汇总问题清单和督导报告纸质及电子材料,春期于6月30日前、秋期于10月30日前报送到区教委督导室曾进明处。

3.区级专项督导。10月,由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制定督导工作方案,联合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组建专项督导组,全覆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及资金管理、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培训广告管控等专项实地督导。

   (三)接受市级督导监测(5—11月)。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列为区教委、学校全年教育工作重点内容,逐级认真开展自查整改,迎接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我区学校、校训机构的实地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双减”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根本所在。各教管中心、义务教育学校和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要深入学校、年级和班级,及时掌握实际情况,准确评估工作效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扩大“双减”工作成效。

   (二)总结推广,务求实效。各教管中心、学校要把“双减”工作与教育评价改革结合起来,作为全年教育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及时总结“双减”特别是作业设计、课堂教学、课后服务等关键环节好的经验做法,形成文字送区教委督导室曾进明邮箱。区教委将择优在《学校精细化管理简报》上刊登,为各校“双减”工作开展提供借鉴。

   (三)追责问责,强化履职。建立完善“双减”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单位、个人。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及负责人进行专项通报,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将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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