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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3-0001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2-0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3年春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3〕9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开展2023年春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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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根据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23年春期平安顺利开学,区教委决定开展涪陵区2023年春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3年2月6日— 2月10日。

二、督导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

三、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由学校自查和区教委分组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组情况见附件1)。

四、督导检查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市教委、区教委关于开学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督查各校开学准备、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工作情况。(督查要点见附件2)。

五、督导检查安排

   (一)学校自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对照督查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及时完成整改,确保开学秩序正常。

   (二)区级督查。区教委以科室为单位组建22个督导检查组,分片实地督查学校开学工作情况。督查人员对照督查内容仔细排查,全面了解学校开学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提出整改建议。各督查组以教管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据实填写《2023年春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问题清单》(附件3),并于2月13日下班前将问题清单(附件3)的电子档通过区教委办公网传至督导室熊锐邮箱,纸质档交督导室(404室)。

六、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积极配合开学工作督查组开展实地督查,准确提供师生到校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疫情防控情况等相关信息,认真听取督查组建议,限时完成问题整改,做好迎接市教委的随机督查准备。督查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廉洁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开学工作督查,着眼于发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不参与跟督导无关的活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附件:

1. 2023年春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分组安排表

2. 2023年春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3. 2023年春期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问题清单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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