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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3-00172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3年“双减”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3〕73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涪陵区2023年“双减”督导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 号:

各教管中心,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含高完中、一贯制学校),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从监督角度持续推进“双减”改革在全区走深走实,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关于把“双减”督导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3〕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督发〔202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联动督导工作机制,督促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推动形成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督导内容

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重点针对当前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良莠不齐、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不到位、艺考及涉境外培训治理难度大、学校课后服务水平仍有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开展督导。

三、督导方式

在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中,创新方式方法,将“双减”工作纳入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重点督”、责任督学“常态督”、通报问责“公开督”,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实现以督促减、以督增效。

各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对标要求深入开展全面自查;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以“问题清单”和“回头看”为抓手,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督、盯着问题改,形成督导长效机制;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区县、学校(培训机构)进行实地抽查督导。

四、工作安排

   (一)完善工作机制(3月底前)。将“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纳入区教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纳入2023年度对各教管中心及直属学校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具体任务、强化统筹兼顾、层层压实责任,形成落实市级“双减”工作部署的整体合力。

   (二)编制实施方案(4月15日前)根据市级“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梳理我区“双减”督导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三)扎实开展督导4月至12月)

1. 纳入常态化督导。将“双减”督导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重点任务,按照《责任督学“双减”实地督导工作指引》(国教督办函〔2022〕22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内容标准、加强培训指导,通过校园巡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督导,推动学校健全教育质量管理,提高作业设计和课后服务水平。

2. 开展实地督导。今年春秋两期,由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办公室牵头,制定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组建由中小学责任督学、中心校以上督导工作室干部等为成员的专项督导组,开展片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工作专项督导。督导具体时间由各督导责任区自定,专项督导方案、督导报告等材料春期于6月30日前、秋期于10月30日前报送区教委督导室。

   (四)用好评估监测(6月至12月)。持续开展“双减”专项监测,由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面向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开展“双减”社会问卷调查,汇总工作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督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扎实做好“双减”督导工作。要从本责任区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细化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每项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成果形式,确保“双减”督导工作可落实、可考核。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教管中心、学校要及时发现并总结本区域、学校的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利用官方网站、主流媒体以及各类平台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树立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区教委、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指导督促各级督学依法督导、科学督导、文明督导,定期向社会宣传“双减”督导工作成果,适时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和社会风气。

   (三)加大督导问责。加大“双减”工作通报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或问题较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适时曝光不作为、慢作为等典型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重庆市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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