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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2-00179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27
  • 标题
  •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设立审批服务指南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设立审批服务指南
字 号:

一、适用范围

本事项所适用对象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申请举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历教育学校的设立审批。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设立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17〕1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 受理、决定机构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五、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六、申请条件

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试行)》(渝教基〔2011〕69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设立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17〕1号)等文件规定标准,可以申请设立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学校。

七、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八、申请材料目录

   (一)设立申请材料,应当包括: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举办者为企事业法人)董事会、理事会决议,《涪陵区民办教育办学审批登记表》,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构成、职责和权限,学校章程(内容应包括总则、学校基本情况、组织管理、党的建设、资产和财务管理、教职工和学生、变更和终止、附则等章。总则中要明确学校性质。如为股份制学校,应明确股东构成及股权比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事会以及其他的监督机制的建立情况;党的建设在章程中应有专章规定)。

   (二)办学场地资质材料,应当包括:房屋质量检测报告,消防验收合格报告,食品经营许可证,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明,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和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证明文件)。

   (三)校长、财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文件,教师名单及职业资格证明文件,所有人员征信承诺。

九、申请接收联系人

联系电话:023-72203631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顺江大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6号综合窗口

十、办理基本流程

举办者向区教委提出正式设立申请;区教委对申报材料及办学条件实地评估;评估通过后,区委教育工委会、区教委主任办公会审核研究评审结果;区委教育工委会、区教委主任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区教委行政批复,颁发办学许可证。

十一、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或网上办理。

十二、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四、审批结果

批文;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十五、结果送达

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顺江大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6号综合窗口领取。

十六、举办者权利和义务

举办者权利:

1.举办者提出设立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有获得准予设立的权利。

2.举办者对设立审批实施机关拟作出的具体审批行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有了解、知情的权利;举办者有权查阅审批机关做出的准予设立许可决定。

3.举办者对设立审批实施机关做出的不予设立许可的决定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举办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举办者对于设立许可实施机关和其行政管理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申诉、控告、检举。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举办者义务:

1.举办者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义务。

2.举办者应严格依照规定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提供材料合法性和真实性。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七、咨询途径

涪陵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46号综合窗口023-72203631

教委机关政务服务中心401窗口:023-72875922

十八、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23-72860019(教委机关政务服务中心403窗口)

十九、办理地址和时间

办理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敦仁街道顺江大道6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6号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的途径:

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zwfw.c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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