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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1-00196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12-0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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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义务教育覆盖面、巩固率、入学率,降低辍学率,巩固已取得的“控辍保学”工作成果,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22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依法控辍、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有效预防青少年涉黑涉恶,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

二、目标任务

力争全区年辍学率控制在0.1%以内,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在校生巩固率要达到98%以上,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控辍,建立健全机制。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居)委会、学校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控辍保学责任。二是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要全面掌握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大宣传,督促相关监护人依法让学生入学接收义务教育。各中小学要加强家校共育,落实家长责任,确保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三是建立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要密切联系当地派出所、工商部门、司法部门、民政部门等单位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加大宣传,提升控辍意识。

一是在校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每学期开学初,各校要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升旗仪式、家长会、网络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提高家长、教师、学生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控辍保学、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二是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各校要对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在通知书中要注明入学注意事项和有关法律规定,强化家长和学生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三是要扩大宣传范围。各校要加强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等部门的联系,开展深入乡村社区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控辍保学环境。

   (三)建立台账,进行动态监控。

一是建立重点群体台账。各校要建立留守儿童、贫困儿童、流动儿童、孤儿和其他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台账,建立控辍保学信息库,形成动态监控机制。二是摸清学生入学情况。各校要加大对重点群体入学情况的清理力度,每学期开学初要安排班主任、任课教师对未按时报道、无故离校、疑似辍学的学生进行全面走访,了解情况,动员入学,每天要对此类学生的入学情况进行登记。三是仔细核实并记录学生转出、转入等变动情况,做到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清楚,相关证明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并及时在学籍系统中进行相应异动操作。区教委将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加强对农村、边远、贫困等重点地区,初中重点学段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流动儿童、孤儿和其他困境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四是对疑似辍学的学生要落实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制度。各学校要第一时间把辍学情况书面报告区教委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劝返责任人,做好登记,并联系党委、政府、教管中心和村(居)委会共同做好劝返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涪陵区义务教育辍学儿童少年劝返情况登记表》(附件),务必让辍学学生返校就读,劝返结束后将《登记表》和劝返结果书面如实报告区教委,严禁弄虚作假。五是深入开展家访活动,各校要深入开展“走千家访万户”的家访活动,同时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进行宣传,强化依法入学,进一步增强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

   (四)结对帮扶,实现精准控辍。

一是建立结对帮扶制度。各校要安排党员干部和教师对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生进行结对帮扶,详细了解学生和家长的家庭状况及思想动向,帮助他们解决思想、经济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发现辍学动向,严防学生因贫困而失学,从源头杜绝辍学发生。二是建立关爱机制。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等易发生辍学的群体,要通过上门家访、谈心交流和单独辅导,积极开展心理辅导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加强乡村少年宫和“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全面开通“亲情电话”和“视频聊天室”,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三是落实资助政策。进一步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其他困境儿童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帮扶力度,优先将建卡贫困户学生纳入资助范围。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营养膳食质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

   (五)规范办学,抓好减负提质。

一是严格落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三残儿童的入学问题,严禁私自提高入学门槛、收取择校费等违纪违规行为,对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要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读尽读。二是所有学生实行统一管理、混合编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款,严禁开设重点班、实验班等,并确保一人一籍。三是提升教学质量。各校要按照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改进教学方法,狠抓高效课堂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师不得歧视学困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学生退、休、转学,对学困生要加大帮扶力度,建立个性化帮扶机制。同时,要依托乡村少年宫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有效控制新增辍学。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形成全校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完善考核细则,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落地。 

   (二)形成工作合力

各校要建立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控辍保学责任,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职责,形成学校主导、部门参与、家长配合的联控联保机制。

   (三)强化督导考核

区教委将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专项督导,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含入学率、巩固率等)进行检查,并将结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并在当年的目标考核时实行“一票否决”。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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