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涪陵区教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文件精神,创新开展全区学校美育工作,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根据市教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的通知》(渝教办函〔2021〕452号)要求,我区对照《重庆市中小学美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认真开展了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普通小学87所,初中26所、完全高中7所、普通高中3所,中职学校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共计138所。在校学生127181人。
(一)美育观念与管理
区教委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熟悉国家及市级关于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要政策文件,本年度多次组织全区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美育教师召开了有关美育工作的会议,传达美育工作相关政策,布置我区美育工作任务,提高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对美育工作的知晓度,增强艺术教师对区域美育工作的认知度。同时,将学校美育纳入涪陵区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全区年度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并制定了《涪陵区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计划》。成立了涪陵区学校美育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美育教研员,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要抓、相关部门具体抓、全校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态势。
将美育纳入对学校的年度工作考核,开展学校美育工作评估。建立了美育专项督导制度,按期撰写并上报学校美育年度发展报告,按期公示学校美育工作自评情况。加强和改进了我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本年度严格按市级测评要求抽测了40所中小学,预期三年内抽测完成全区所有学校,逐步推动艺术素质应测尽测。
(二)美育课程与教学
我区全面落实国家美育课程设置要求,确保美育课程开齐开足。小学以音乐、美术、书法为主体的美育课每周达6课时,初中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课每周达2课时,普通高中以音乐、美术为主体的美育必修课分别达到了3学分。
制定了我区教材配备方案,坚持把中小学美育教材纳入学生教材保障范围,做到学生人手一册。同时还鼓励学校结合学生年龄特点、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大力开发校本教材。
成立了涪陵区美育教研室,制定了美育教研制度,保证教研活动的实施开展,本年度组织开展了音乐、美术、书法教研活动各两次。将音乐、美术学业成绩合格率纳入学生毕业资格认定,毕业年级学生具有1-2项艺术特长比例为60%,将书法纳入小学毕业考试,成为计分科目,计50分。
(三)美育实践活动
结合市级活动要求,以学校每年一次“校园艺术节”等活动为抓手,以每天一节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为引领,广泛开展了班级、年级、校级群体性艺术展示活动;广泛开展了课前三分钟“歌声进校园,班班有歌声”活动;大力开展了戏曲进校园活动; 建立了涪陵区美育实践活动课程化管理制度,鼓励学校将学生美育实践活动纳入课程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
组织参加学生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展示)活动,本年度学生参与国家级比赛共计787人,获奖276人;参与市级比赛共计4032人,获奖2335人;参加区级艺术活动的学校比例达100%,获奖率为60%。
(四)美育师资
我区现有艺术教师680名,区县级以上美育名师39人。其中,音乐专职教师231名,兼职教师123名,美术专职教师224名,兼职教师165名。其他美育学科专职教师57名,兼职教师115名。其中,专任艺术教师中,高级教师69人,中级教师407人,初级教师358人。我区利用现有师资,结合实际,以教师走教和交流形式,妥善分配艺术教师师资,同时与高校合作,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艺术师范学生顶岗实习计划,确保符合美育教学实际需要。
我区建立了美育教师管理台账和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将美育教师参加各级竞赛展示获奖情况、指导学生参加美育实践活动获奖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和职称评定条件;美育教师在评职、评优、评先等方面享受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将美育教师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开展美育实践活动等计入工作量。本年度全区有区县级以上美育专项课题20个,区县级以上美育骨干教师发表论文43篇,各类艺术活动教师累计获奖348项。
为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我区制定了美育教师培训方案和培训工作考核细则,并印发了教师培训学分管理细则,通过“国培”“市培”“区培”和专项培训以及校本研修,对艺术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本年度共组织开展了艺术教师培训6期,累计796人参加,人均学时达80课时。常态化组织开展了每年一届的美育教师教学大比武活动和教师技能比赛。建立了涪陵区美育优秀教师库,同时将优秀美育教师纳入教育系统年轻后备干部培养。
(五)美育条件保障
我区大力推动学校美育场地建设、器材配备工作,将场地器材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中职学校“双优”建设等重要内容。按照重庆市标准,配齐配足了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和相关器材设备。完善了学校美育场地维修机制、器材设备补充更新机制,保证场地、器材、设备适应发展需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办学特点和美育特色,建设相适应的功能室,配备特色器材,促进美育教育特色发展。建立了学校美育经费保障机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要求各学校要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确保美育工作正常开展。
二、下一步打算
(一)丰富艺术实践活动
面向人人,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以学校每年一次“校园艺术节”等活动为抓手,以每天一节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为引领,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群体性艺术展示活动,推进课程教学与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优化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设置,大力开展戏曲、歌剧、乐团、国学、山歌、剪纸、蜡染等中华优秀文化艺术、地方传统文化艺术、非遗文化艺术进校园等活动。畅通美育特长生升学通道,完善高水平学生艺术团建设机制,加强区级级示范性学生艺术团建设,建立合唱、舞蹈、器乐、书法、绘画、戏剧等区级学生艺术团,每年遴选优秀学生艺术团参加全国和全市重大演出活动。
(二)推进美育评价改革
探索将艺术类学科纳入中考改革试点,适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记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科学确定考试内容。进行全区统筹,对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学科,根据学生掌握的艺术技能以及取得的成果为依据,分别建立中小学生人才库。
(三)统筹整合社会资源
大力推动公共文化艺术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力争将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场所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开放,为学校开展美育课程教学和社会实践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美育研学旅行、现场观摩、社会实践等活动。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课后延时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益项目等方式支持学校开展美育教育活动,缓解学校美育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完善学校美育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学校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学校美育工作。
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按照 “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支持学校美育教育发展。
(五)营造社会氛围
1. 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学校美育工作典型案例,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教育成果,开展学校“美育宣传片”评比活动。
2. 充分利用区融媒体中心(巴渝都市报社、涪陵电视台)、爱涪陵客户端、涪陵发布公众号、巴渝传媒网等官方媒体,以及涪陵在线、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平台,全媒体宣传学校美育工作好故事,传播学校美育工作好声音,展现学校美育工作好形象。
3. 每年力争向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人民日报等市级、国家级媒体推送优秀案例、作品,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