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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015/2022-0033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教委办〔2022〕370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中小学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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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为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2022年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含中职)2022年在籍在校学生。已毕业学生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标准

1. 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乐于助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践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 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地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学习成绩优秀。

3. 体育好。热爱体育运动,身体健康,掌握两门以上适合自身的运动技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体育活动,表现突出,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

4. 艺术好。在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戏曲等艺术方面有一定的爱好,并掌握一项以上的艺术特长,具有良好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5. 劳动好。热爱劳动,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在家能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具有较强的劳动实践能力。

三、评选名额

各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按总人数的1‰进行推荐上报。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好校内优秀学生评选工作,并按比例遴选推荐学生参加区级评选。同时,以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为单位,于恢复线下教学一周之内,将优秀学生推荐表、汇总表(见附件)电子档传基教科郭杰邮箱,相关佐证资料纸质件报送至区教委410室。逾期不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2. 各学校推荐的每位学生印证材料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包含封面、目录及内容。封面须有学生学校、姓名、班级等信息。目录要从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进行制作,并准确对应材料页码。内容必须有学生校级优秀学生荣誉证书,其后依次按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排列,并在每一类前面注明类别。

3. 区教委将组织专人对上报材料进行审验,经核查符合标准的认定为区级“优秀学生”。凡推荐学生的事迹不突出,印证材料不充分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联系电话:72866949。


附件:

1. 涪陵区中小学校优秀学生推荐表

2. 涪陵区中小学校优秀学生汇总表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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