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为全面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中小学优秀学生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职)2023年在籍在校学生。已获评区级“优秀学生”荣誉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乐于助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观向上。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践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较好地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学习成绩优秀。
(三)体育好。热爱体育运动,身体健康,掌握两门以上适合自身的运动技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体育活动,表现突出,2023年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与分析系统平台下载打印表格为准)。
(四)艺术好。在书法、绘画、音乐、舞蹈、戏曲等艺术方面有一定的爱好,并掌握一项以上的艺术特长,具有良好的审美能力和创造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五)劳动好。热爱劳动,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在家能主动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具有较强的劳动实践能力。
三、评选名额
各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按学生总人数的1‰进行推荐上报(不足1000人的单位,按1000人计算)。
四、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在开展校级优秀学生评选的基础上,按比例择优推荐参加区级评选。并于2024年1月5日前,以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为单位,将《涪陵区中小学优秀学生推荐表》(附件1)、印证资料纸质档交区教委410办公室,《涪陵区中小学优秀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传基教科郭杰邮箱。逾期不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二)各校要将推荐学生印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内容包含封面、目录、印证资料。封面须有学生学校、姓名、班级等信息。印证资料必须包含学生所获校级优秀学生荣誉证书,并按德智体美劳顺序装订,且需与目录页码一一对应。
(三)区教委将组织专人对推荐学生分学段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优秀学生”荣誉证书。凡推荐学生的事迹不突出,印证材料不充分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联系人:郭杰,联系电话:72866949。
附件:1.涪陵区中小学校优秀学生推荐表
2.涪陵区中小学校优秀学生汇总表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