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大,各教管中心,直属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教安发〔2023〕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涪陵区教育系统2023年安全稳定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涪陵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灾害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3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维稳保平安向法治创平安、面上静态平安向本质动态平安、一时一域平安向全域全程平安的根本性转变。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抓实安全教育,加强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体系建设,坚决遏制涉校涉生责任事故发生,为推动“涪陵教育质量再提升”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紧扣平安校园建设,深入推进校园安全“五化”建设,细化深化校园安全责任明细化、安全教育系列化、安防基础标准化、排查整治点位化、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久久为功,积极构建校园安全管理新模式,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展现教育系统工作亮点,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底线。
(一)抓党政履职,强化责任落实
1. 强化领导干部务实履职。每季度至少组织学习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认真反思整改“两个不到位、两个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变避责思维为负责思维,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每半年听取1次班子成员安全履职情况报告,每月至少研究1次安全工作,每月学校领导干部带队检查1次校园隐患,每周有安全工作举措。
2. 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构,不断完善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区教委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保稳定保平安“双保”责任书,各学校(含区内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下同)履行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实施知风险、明职责、会落实、能应急安全能力提升工程,细化教职工安全岗位职责。
3. 严格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完善《涪陵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办法》,实行月度考核,季度通报,年终评比,及时通报、约谈、督办,每月“比晒”一项重点工作,压实学校管理责任。
4. 严格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执法检查计划,联合区级有关部门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每季度开展执法清零,依法查处各类危及学校及师生安全的违法行为,鼓励师生举报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灾害隐患。
(二)抓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5. 安全教育有序开展。推动安全教育系列化,做到每月有重点,每周有主题。落实每月2课时的安全法制课(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每周1次安全提醒推送家长,每月1次教职工安全知识校本培训,每期发放安全告知书,每期2次家长会。组织学校安全管理干部培训2期。
6. 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以心理健康、法治、防溺水、防欺凌、食品、交通、消防、防踩踏、防性侵、防地质自然灾害、防邪教、防诈骗等为重点,各学校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班(团)会、升旗仪式、安全法治课等主阵地,采用校园广播、短信、微信、橱窗、板报等形式,落实家校共育,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7.25预防溺水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宣传日”等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学期各开展4次或2次应急疏散演练。重视安全教育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参与各类安全评比竞赛等活动。强化教育转化,选址搬迁并逐步扩大涪陵区青少年个性化教育实验班规模,有效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
7. 做好国家安全工作。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及时掌握并及时报告影响学校稳定、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信息。加强教育系统计算机网络的保密安全工作,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认真执行教育系统人员出国出境登记报告制度、与国外人员联系接触报告制度、聘请外籍人员备案制度、境外非政府组织项目报备制度。
8. 积极打造校园安全文化。将安全文化有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设立安全理念标语、安全教育专栏,重点部位设立风险警示牌,重点岗位标识操作流程,重点打造食堂、宿舍、教学楼、科技楼、实验室安全文化,突出宿舍消防文化打造。
(三)抓安防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9. 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规范建立校园安防基础台账,持续保持校园保安配备、封闭式管理、视频监控及一键报警联入公安网、护学岗四个100%。推进学生宿舍寝室窗台等重点部位安装防坠落装置、学生宿舍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全覆盖、教学楼宿舍楼消防达标、校园视频监控存贮达90天。足额配齐专兼职保安,加强保安、宿管员、食堂人员、医务人员、值周教师等人员管理,落实门卫管理、巡逻巡查、值班值守等校园安全一日规范。实施校园安防数字赋能行动,依托“智慧校园”建设,积极推广使用智能化安防设施设备,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10. 推进教育系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教育系统重点开展意识形态、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心理健康和专门教育工作,发挥校园安全“五化”建设先进单位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四)抓隐患排查,提升工作实效
11. 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建立落实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区校安联席会成员单位每季度、学校每月1次风险研判,建立台账并落实风险隐患整治管控措施。扎实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持续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强化地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持续完善高温、暴雨、大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预警响应机制,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和“降雨三查”制度。建立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制度,购买校方责任险,依法为教职员工购买应买保险,督促监护人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2.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推行安全隐患排查点位化,对照《涪陵区校园安全日排查点位及任务分解表》,定期排查涉校涉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建立台账,留存图片并落实管控措施,杜绝隐患排查走过场。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实现闭环管理,确保隐患排查整改(管控)率达100%。
13. 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联合治理。开展春秋期开学工作检查,区校安联席会成员单位每学期组织一次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每周开展明察暗访和暗查暗访,印发《安全督查通报》。各单位坚持每学期主动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司法、应急、市场监管、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到校指导工作。
14. 深化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预防学生非正常死亡专项行动,开展轻生自残事故、溺水事故、交通安全事故、治安伤害类事故四个防范行动,严防校园内发生非正常伤亡事件。开展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火灾、防踩踏、防食品中毒、防校舍倒塌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
(五)抓应急处置,提升工作能力
15. 深化信访稳定工作。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落实全国两会、“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专班管控和稳控工作。依靠党委、政府及公安、信访、司法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恶性非访事件。联合区公安局、区司法局成立涪陵区校园纠纷调解委员会,26个乡镇街道设立派驻调解室,分层次多元化调解校园矛盾纠纷,着力实现“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16. 规范应急处置工作。按规范及时上报校园发生的安全事件,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建立完善情报信息预警机制、网上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协同联动机制、突发事件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联防联动,积极稳妥有效处置各类校园安全事件,坚决打击各类“校闹”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校要深刻认识做好校园安全稳定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承担“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校(园)长是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分管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
各校要按照校园安全“五化”建设要求,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统筹,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实行“零容忍”,坚决抓小、抓早、抓预防,把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督导考核
区教委将对校园安全稳定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对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