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区管理中心、直属学校:
2026年3月30日是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升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现决定于3月30日至4月3日组织开展“同守护 共成长”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丰富活动内容。各校要聚焦活动主题,会同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地震等部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和防欺凌、防溺水、防性侵、防拐卖、防诈骗、防暴力伤害、禁毒、心理健康等各类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防护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创新教育形式。各校要结合本地实际,立足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充分利用相关安全教育资源,科学设计活动载体,通过安全知识竞赛、主题班(团、队)会、应急疏散演练、情景模拟、主题演讲、专题讲座、以案示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主题活动,让学生在亲身参与、沉浸体验、互动交流中深化安全认知,推动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安全技能可学可用,增强教育活动的趣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拓展资源供给。各校要积极制作各类音视频、动漫画、教学课件等,整合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活动资源,在坚持公益、自愿、正面原则的基础上,激活公众与公益力量,提升安全宣教效能。可结合活动安排,采取适宜形式,引导学生及家长在安全教育周期间根据需要自行观看交通安全主题课(分儿童篇、少年篇两期,于3月28日、29日8时45分在央视少儿频道及央视少儿客户端首播)和安全教育大讲堂(播出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校要通过开设专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做好安全教育日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教育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推广优质教育资源,加大对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学生安全、参与安全保护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安全教育周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要严格落实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严禁在活动中以任何形式发布、夹带、印发商业广告及进行商业宣传。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梳理活动进展成效,积极推广典型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请各级各类学校围绕主题,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各校活动开展情况(图片、总结)请以学区管理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于4月3日(星期五)12:00前报区教委张露办公邮箱。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