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报单位为重庆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系统”注册成为科技型企业,具有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协同攻关的能力。项目负责人申请主持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的总数不超过1项;项目参研人参与申请项目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申报项目所涉科学研究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