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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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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学习宣传教育

(一)强化学习宣传

局党组定期开展理论学习会,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领悟《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相关文件。将法律知识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重点掌握科技线相关法律条例,通过书面学习、现场普法等形式,组织学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依法行政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深入贯彻落实

区科技局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工作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机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优化创新环境。修订《涪陵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简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推行经费一次性拨付制度和经费包干制。试行绩效管理,制定《涪陵区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科学评价前期申报、过程执行、成果应用三个阶段项目绩效。切实强化对科技平台的检查指导。 

二是严格项目监督。切实把牢立项关,对年度区级工业、农业、社会事业科研项目、加强监督,及时发现并提示处置风险盲点。实行科研“红黑名单”制度,在区级科技项目申报时,将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信誉度,完成项目组织管理能力作为必备考核指标,建立“红名单”激励制度;管理过程中,对严重失信行为按照相应管理办法实施“黑名单”管理,实行联合惩戒。

三是完善行政服务事项管理。对标对表推进政务服务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服务事项清理,全面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 完成“渝快办”网审平台行政服务事项配置工作,开展网上行政确认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2项。

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规程,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实行登记报备制度。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认真开展科技类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开展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积极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绩效评估和阶段审核工作,做到有件必报、有错必究,确保登记报备率达100%。

五是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根据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涪陵府办发〔2018〕49号)要求,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各项审查标准,细化落实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公平性竞争审查程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科技创新法律法规、激励政策宣传力度还需加强,因区财政资金压力较大,部分区级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兑付落实滞后,个别科技创新激励政策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

二是行政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因部分行政服务事项根据市上具体工作要求,虽然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能为服务对象提供实质性便利,办理流程和环节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全区新建了政务公开信息系统,政务公开事项分类、操作流程等均有大幅度调整,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把科技创新法律法规政策纳入普法教育、科普宣传计划,作为每年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科技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法制知识考试考核和培训制度、领导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加强领导干部法制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法治修养。

二是强化服务职能。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编制完善政务服务清单,实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对涉及对外行政管理服务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优化服务流程和环节。

三是强化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板块划分和内容细化,加强科技创新政策法规、行政服务信息等及时准确政务公开。坚决规范科技项目管理、企业评选推荐等环节流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把科技系统依法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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