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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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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将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聚焦建设成渝双城经济圈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科创高地目标,围绕科技创新发展和各类创新主体关注关切,不断加强公开力度、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推动科技创新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化,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聚焦重点工作抓好主动公开。围绕科技创新政策、科技项目、行政服务事项、重要科技动态等政务公开重点内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发布规范性文件1个,规范发布草案解读、征求意见、决策结果以及多种配套政策解读;二是公开发布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资金等公示2个;三是及时发布科研项目申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科创活动评选等通知7个;四是按时更新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外联系方式以及本年度预算决算信息。

(二)严格管理推进依申请公开。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审查(补正)、分办、征求意见、拟办、答复、送达、归档等工作程序。全年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积极主动发布信息动态。积极公开单位工作动态,全年发布政务信息25条。

(四)积极对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接入区政府政务公开平台,重点抓好区科技局网站和“涪陵科创”微信公众号建设,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平台工作,强化日常监测、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合理分类,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五)强化落实监督保障。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限,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单位分管责任人、承办科室负责人和具体负责工作人员,确保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表述准确、公开时机得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和不足。2024年,本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科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全体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内容学习。通过局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深入学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相关规范条例。二是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学习和工作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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