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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914/2025-00117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2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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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精神,现公开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相关内容如下。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

4﹒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非食用性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

6﹒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林业、草原、湿地外来物种监督管理。

7﹒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8﹒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9﹒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0﹒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全区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控管理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物、药械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治过程中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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