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妙镇庆林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提交的新妙镇肖家岚垭森林防火检查站使用林地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宗林地的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类型,依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第六条相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使用我区新妙镇庆林村5组集体林地0.0120公顷,用于修建为林业生产服务的森林防火检查站。
二、用地单位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三、新妙镇务必做好日常监管和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批甲用乙等违法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2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