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群力村村民委员会:
你司提交的增福镇群力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拟使用林地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35号令)的有关规定,同意增福镇群力村修建森林防火通道使用涪陵区增福镇群力村1社集体林地0.1419公顷。
二、用地单位需要采伐被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
三、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增福镇务必做好日常监管和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批甲占乙等违法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修路所产生砂石仅用于该道路建设,不得用于买卖。
四、项目竣工后管理和使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群力村村民委员会,监管责任为重庆市涪陵区增福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