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部门基本情况
本单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授权(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事业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木材检查站于1999年5月成立,属于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隶属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一)部门职能
本单位主要职能确定为:负责辖区内的木材(竹材)、规定林产品、陆生野生动(植)物运输管理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运输检查保障,木材运输、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木材运输证件管理、木材检查站管理、林业政策宣传。
(二)机构情况
(1)本单位内设部门: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办、综合执法办。
(2)管理所属的涪陵区木材检查站、涪陵区焦石木材检查站、涪陵区龙潭木材检查站、涪陵区新妙木材检查站。
(三)所属预算单位
本单位不涉及本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522.41万元,支出总计522.4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95.52万元、增长0.59%,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两年的平时考核和工资调资。
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52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30万元,占88.5%;其他收入60.00万元,占11.5%。年初结转和结余0.10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50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3万元,占88.73%;项目支出56.54万元,占11.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1万元,农林水支出399.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1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56万元。
本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56万元,较上年增加20.46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节约各项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6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49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两年的平时考核和工资调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76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部分纳入了社保。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2.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64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提高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76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纳入了社保。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3.67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4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职工的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提高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28.41万元,是一样的。农林水支出360.16万元,占0.62% ,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事业单位离退休部分纳入了社保。住房保障支出20.16万元,占 100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决算数跟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当时年初预算时就按照工资软件的标准来预算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5.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9.09万元,较上年增加157.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两年的平时考核和工资调资。公用经费6.21万元,较上年减少2.4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节约各项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实施公车改革,又只有一辆公务用车,由于单位的特殊性所以三公经费里面的车辆运行费比去年增加了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无)。与年初预算数比较 为0与上年支出数比较为0。变动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 。
公务车购置费(无)。与年初预算数比较 为0与上年支出数比较 为0。变动原因 是单位没有 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9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林业执法上路检查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8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实施公车改革,又只有一辆公务用车,由于单位的特殊性。
公务接待费0.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节约各项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XX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230576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木材检查管理站2017年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