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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914/2021-0007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17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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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涪陵区林业局为涪陵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由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归口管理。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财务独立核算部门,系涪陵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生态修复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行政审批科和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三)单位构成

2020年涪陵区林业局下属4个参公管理单位和6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目前正在机构改革。其中1个参公单位(涪陵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涪陵区大木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涪陵区永胜林场、涪陵区木材检查站)纳入区财政独立核算,其余3个参公管理单位(涪陵区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管理站、涪陵区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涪陵区林政稽查大队)和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涪陵区林业项目管理站、涪陵区森林资源勘察监测站和涪陵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及区林业局机关预算均列入涪陵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3,688.84万元,支出总计13,688.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3.25万元、减少7.0%,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4.5万元,减少9.2%,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08.20万元,占99.96%;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4.29万元,占0.04%。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76.3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983.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88.39万元,减少16.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39.39万元,占12.2%;项目支出9644.14万元,占87.8%。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70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5.13万元,增长75.6%,主要原因是松材线虫病除治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42.8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82.66万元,减少6.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防灾减灾等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1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9.34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防灾减灾等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50.02万元,增长42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林业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4.6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7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50.22万元,减少19.4%。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07.38万元,增长466.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林业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577.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8.81万元,增长84.3%,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结转资金增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2.19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79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81.73万元,占0.8%,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节能环保支出836.75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36.7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9388.47万元,占8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99.83万元,增长372.1%,主要原因是林业项目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67.66万元,占0.7%,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29万元,减少33.6%,主要原因是退休健康休养费等支出在2021年列支。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0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96万元,增加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委托业务费等相关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印刷费、咨询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8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追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本年支出38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中追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合计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8万元,下降64.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2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数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比较无增减,无变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支出数比较无增减,无变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18万元,主要用于到各乡镇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除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82万元,下降59.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4万元,增加6.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有所下降,但本年度森林防火及松材线虫病除治压力增大,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5万元,下降83.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5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数均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2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3.3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网络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96万元,增长6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等支出有所增长。比年初预算减少712.83万元,下降77.04 %,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将非税返还资金用于弥补机关运行经费,实际最终用于项目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万元,增长10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组织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及创森等工作会议,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万元,减少1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业务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原森林公安局车辆暂未划拨及下账),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8.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主要用于采购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等林业服务类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0项,涉及资金9644.1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永胜林场鹅颈关管护站建设项目计划投入1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450平方米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于2020年4月30日正式开工建设,2020年8月25日竣工,9月18日经区林业局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区扶贫办等部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评定为合格工程,合格率100%。目前扶贫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已经全部划拨到施工单位。该项目计划投资修建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实际修建面积468平方米,完成率达104%。工期计划120天,实际只用了115天,项目完成率100%。通过项目建设,可以解决管护站贫困护林员的生产工作生活条件,同时为全区生态贫困护林员提供一个学习培训林业生产技术的基地,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有利于管护人员更好地开展管护范围内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保障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没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371003。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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