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办法;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区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林业局(本级)内设7个科室,即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生态修复科(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行政审批科和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16568.1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6147.71万元,年初结转结余420.39万元),支出总计16568.10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6447.4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2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7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变化,人员及公用经费调整;二是林业项目投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614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4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整变化,人员及公用经费调整;二是林业项目投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97.71万元,占90.4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550.00万元,为水利局拨入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松材线虫病除治,占9.6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0.39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6447.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5.84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林业项目投资力度,加紧项目实施验收工作,加快推进各类项目支出达到支付时间节点。其中:基本支出808.18万元,占4.91%;项目支出15639.30万元,占95.0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0.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27万元,下降70.1%,主要原因一是调整其他应付款-国投有限公司以前年度盈余调整;二是城市面山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在2023年财政关账后由江元实业大包公司划拨到我局过渡户,形成结转结余资金,2024年初及时完成该项目资金兑付,压减存量资金;三是项目执行效能提升,有效消化历史结转存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72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96.43万元,下降9.2%。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项目及森林资源培育项目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1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1.81万元,下降5.4%。主要原因是退耕还林还草、森林保护修复等有关项目拨入款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9万元,增长0.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目标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6.89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4.3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内离休干部逝世导致离退休费较上年减少,二是长江绿化土地流转项目、退耕还林还草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28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内人员正常工资薪金晋升及人员五险一金调标,二是政府目标考核奖和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年中追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79万元,下降41.9%,主要原因是加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本年度加快林业防灾减灾-森林防火松材线虫防治,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费等项目支出力度。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6.43万元,占2.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6.65万元,增长310.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一次性中人退休补贴、死亡抚恤金、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39.10万元,占0.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5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内退休3人导致医疗保险费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723.71万元,占5.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71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天然林保护补助及森林保护修复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584.73万元,占19.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4.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长江绿化土地流转项目支出口径由森林资源培育更正为城乡社区支出。
(5)农林水支出7119.31万元,占54.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99.18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一是长江绿化土地流转项目支出口径由森林资源培育更正为城乡社区支出,导致农林水年初预算数减少。二是人员退休导致的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支出减少。三是林业项目因行业特殊性,新造林项目需验收后予以兑付,在当年不能完成全部资金兑付。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00万元,占7.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0.0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涪陵区白涛街道等10个镇街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年初未纳入预算,而在年中财政追加该项目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17.94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8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公积金有关支出减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10.29万元,占1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0.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乌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治理项目年初未预算,该项目资金为年中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5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生活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67.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7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6.26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千里林带项目拨款减少。本年支出147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6.26万元,下降27.0%,主要原因是三峡后续-千里林带项目支出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0.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30万元,增长313.5%,主要原因是原有车辆老化,按森林防火工作安排2024年新购入两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6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新购入两台公务用车,相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49.86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单位老化公务用车,提高森林防灭火能力。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8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70万元,增长71.0%,主要原因是车辆配置差异,车辆价格有所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除治、森林抚育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9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一是因车辆使用年限增长维修维护保养费用增加;二是本年度新增购置车辆,车辆运行费相应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紧日子要求,优化车辆结构,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公务接待费1.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以及市内其他区县林业主管部门到我区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和范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和范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9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1.31元,车均购置费24.93万元,车均维护费2.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压缩会议费,明确会议规模、天数、人均开支上线,杜绝超标准办会,从源头减少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取消非必要培训,仅保留业务刚需、岗位必备的培训,减少培训场次和时长,从源头压缩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通过加强管理,倡导节约用水用电,严控出差标准、人数和行程,对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进行压减。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5.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18.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68 %。主要用于采购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系统服务采购;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技术服务;重庆市乌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各类林业技术服务采购等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见附件表10-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表10-3)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理 023-72371188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