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开展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的调查、建档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承担区域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承担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管理、造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我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林场下辖区5个管护站、7个护林点。管护国有森林面积4773.3公顷,管护区域与武隆、长寿、巴南三区(县)接壤,分布在涪陵区白涛、梓里、增福、新妙、石和、镇安、致韩、丛林、江北、荔枝等乡镇、街道办事处,林区点多面广。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885.8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3.8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7.55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事业机构经费拨款增加65.55万元及上年结转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88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67万元,农林水支出606.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7.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农林水支出增加65.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3.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73.86万元,比2020年增加6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3.86万元,比2020年增加65.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费用等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无使用财政预算安排拨款支出项目。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增强过“紧日子”意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按照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力求勤俭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无预算公务用车购置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卫红
联系方式:023-72388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