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辖区内的木材(竹材)、规定林产品、陆生野生动(植)物运输管理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木材运输检查保障,木材运输、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木材运输证件管理、木材检查站管理、林业政策宣传。
(二)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部门:办公室、财务科、监察办、综合执法办、管理所属的涪陵区木材检查站、涪陵区焦石木材检查站、涪陵区龙潭木材检查站、涪陵区新妙木材检查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1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5.05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8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在职人数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415.05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 32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1.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8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15.0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15.05 万元,比2020年减少1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05 万元,比2020年减少16.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
(二)我单位2021年及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6.5万元,比2020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5万元,比2020年减少0.5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万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0年保持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燕
联系方式:023-7230576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木材检查站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