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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3914/2026-0004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永胜林场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永胜林场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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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职能职责是:开展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的调查、建档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区域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承担区域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承担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管理、造林绿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区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区林业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场部设有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生产保护科三个职能科室;下设洋货田、顺江、冒合寨、垭口4个森林管护站及深沱、五堡、木鱼、三合4个护林点。经营林地点多面广,主要分布在白涛、江北、李渡、义和、龙桥、石沱、新妙、增福、百胜、珍溪、清溪等11个镇街,木鱼山脉、五堡山脉和黄草山脉与巴南区和长寿区接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0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1.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3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77万元,主要是因林场履行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益职能,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刚性增长,财政按政策保障履职需求,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25.7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90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7万元,农林水支出642.3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77万元,主要是因人员经费随政策调增形成基本支出增加26.24万元,同时结合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优化资金使用压缩项目支出0.47万元,两项相抵后整体支出净增25.7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1.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48万元,比2025年增加2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87万元,比2025年增加26.2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调资及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增加人员经费,主要涉及人员工资支出、社保缴纳、公积金缴纳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61万元,比2025年减少0.4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优化项目资金使用基本与上年持平。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5.90万元,比2025年减少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境)相关开支;公务接待费0.10万元,比2025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强过“紧日子”意识,按照只减不增、从严控制的原则安排公务接待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0万元,比2025年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增强节约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运行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的精细化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近年度内财政预算均未安排购置车辆相关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61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徐元明     

联系方式:023-72388057


附件:2026年涪陵区永胜林场单位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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