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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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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林业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2025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抓林业法治核心任务,扎实推进林业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根据要求,现将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林业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纳入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重要内容,全年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同时通过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开展法治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考试、干部职工参加普法考试,通过广泛深入学习,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林业领域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和林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亲自研究部署、参与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纳入林业工作要点,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以坚强的党性原则、鲜明的政治态度、严明的纪律要求,以上率下、带头示范。组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会、职工大会等,集中学习《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森林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生物安全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林业法治建设。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根据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等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依法做好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二是对承接市局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排查,全面梳理整改,及时完善办事指南,优化审批流程,做好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科室衔接和审批结果告知等工作,2025年共计行政许可办理2383件。三是根据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在信用中国(重庆)上进行双公示。对信用重庆公示的行政处罚企业主体,及时提醒并一对一辅导其进行信用修复。

(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为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机构,明确了职责和任务,着力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我局基本形成了林业系统依法行政机制体系。二是严格文件制定与监管。文件起草时深入调研、广征意见,确保内容合法合理、贴合实际。建立内部多层级审核机制,从源头到发布严格把关,保证文件质量。三是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定期全面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相关标准甄别,及时废止或修订不适配、冲突文件,让制度依据更精准。截止2025年底,林业系统现行共1个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主动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强化机关内设法制机构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刚性约束,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三是深入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参与合同审查、法制审核等工作,2025年审查各类合同协议65余份,有效促进依法办事效能。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区林业系统法治培训1次、派员4人次参加市级执法业务培训2次,夯实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促进执法人员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二是配合推广使用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按要求入驻“执法+监督”系统,并依托该系统开展行政案件文书办理、涉企行政检查。三是积极配合做好镇街赋权事项改革,委托镇街开展执法工作,继续将部分森林防火的相关执法事项委托镇街开展执法,并根据委托范围提供业务培训。四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规范文书、档案管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发生,提高整体执法水平。2025年严格依法办理涉林行政处罚案件83起。

(七)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组织廉政风险排查。聚焦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等重点权力事项运行的关键节点,排查运行风险、制定管控措施。通过定期召开廉情分析会、服务对象座谈会和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强化权力运行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落实对权力运行的监管。二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时将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截至目前,公开了政策文件、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预决算信息、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结果,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权力清单等内容。三是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将其作为改进和完善林业工作的有益机制。2025年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提案7件,协办13件。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及时收集分析涉林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强化依法应对和处置涉林群体性事件的机制和能力。二是强化涉林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严格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严格按照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依法终结涉法涉诉信访。三是及时整改区委依法治区办督察反馈的问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健全执行惠林政策、财政预算、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等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四是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办理涉林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林业系统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参加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

(九)积极营造依法治林浓厚氛围。一是严格落实《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抓好具体业务领域和管理对象的普法工作。制定了《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八五”普法工作方案(2021-2025年)》,将《民法典》《森林法》《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纳入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二是利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爱鸟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画册、宣传用品,播放宣传音频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意识。三是联合各镇街开展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治等专题宣传活动。深入各村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全年印制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围裙、宣传环保袋3万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00余幅、电子宣传标语20余条,张贴标语16万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法宣传实效还需提升。经过长期的普法法治宣传,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较好的提高,但依法办事、用法守法的法律素质尚需进一步提升,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占有林地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仍然存在。

(二)专业化法治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我局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偏少,具体执法人员较少,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还不够,执法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还需提升。干部职工接受专业法治培训较少,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还需不断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继续学习《宪法》《森林法》《长江保护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林业系统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切实推动全体林业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针对性培训林业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经验技巧等内容,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多层次、多样化长效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林业普法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源头管理与预警工作,从根源上预防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重庆市涪陵区林业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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