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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870/2023-0005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8-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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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民政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贯彻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完善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贯彻执行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区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区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推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属区政府组成部门。机关内设7科1室(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养老服务科、社会事务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儿童福利和社会工作科),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4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4个(社会福利院、殡仪馆、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服务管理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本级)、重庆市涪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救助管理站、重庆市涪陵区殡葬管理所、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庆市涪陵区社会福利院、重庆市涪陵区殡仪馆、重庆市涪陵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重庆市涪陵区社区服务管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6,560.35万元,支出总计36,560.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60.3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4,41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13.7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797.46万元,占98.2%;其他收入616.27万元,占1.8%。年初结转和结余2,146.61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4,713.0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713.0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其中:基本支出2,579.57万元,占7.4%;项目支出32,133.48万元,占9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4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7.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931.2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931.2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2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24.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6.99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支出增加,年中追加了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3.7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2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22.0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4.53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活动支出增加,年中追加了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2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91.34万元,占9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8.04万元,增长8.1%,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和业务活动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34.17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96.54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13.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13.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6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4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27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2.9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本年支出1,27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2.9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4.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9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预算新购入公务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0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上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23.8万元,主要用于区救助管理站新购公务用车一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追加,新增公务用车一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3.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9.1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公务接待费1.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其他单位和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5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缩减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39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9.22元,车均购置费23.8万元,车均维护费1.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6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费、印刷费、维护费、工会经费和物业水电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进行部门决算汇总。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9.45万元,原因是邮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备注说明:应急保障用车编制数2辆,实际使用2辆。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在财政局资产科下账,之后进行协商处理。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5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7项,涉及资金32133.4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所有项目和部门整体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区财政委托第三方机构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对2022年福彩金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尚未反馈正式报告,区财政局将适时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白雲霞  023-8788122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2022年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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