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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870/2022-0002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2-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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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2. 为失能特困人员提供服务。

3. 承担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涪陵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属区民政局下属的1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机构,内设办公室和财务室,现有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0.7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7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 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增加 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17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9.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7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1.9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0 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70.72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2 万元,比2021年增加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0.72 万元,比2021年增加1.9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工资等,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 万元,相比2021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支出。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涪陵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与2021年持平;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1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 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单位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公开联系人:况晓秋

联系方式:023-8788123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养老服务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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