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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2870/2026-00013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6-03-1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殡葬管理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殡葬管理所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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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管理殡葬事宜,推进殡葬改革;受区民政局委托负责全区殡葬事务管理的具体工作;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殡葬管理所属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6人,退休人员5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7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81.12万元,主要是宝鼎山陵园建设工作经费拨款减少950.00万元,困难群众丧葬费减少131.12万元(现更名为基本丧葬补助,年初预算有误已更正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7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81.1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1081.1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97万元,比2025年减少108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92万元,比2025年增加3.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05万元,比2026年减少1084.4万元,主要原因是宝鼎山陵园建设工作经费拨款减少,困难群众丧葬费减少(现更名为基本丧葬补助,年初预算有误已更正增加),主要用于殡葬改革等重点工作。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涪陵区殡葬管理所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比2026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2025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21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进调出之间的差额,比例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上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本单位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龚彬       联系方式:023-87881286

附件:2026年涪陵区殡葬管理所预算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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