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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2-0003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17-12-1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农委发〔2017〕22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字 号: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委属有关科站: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国家对农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现就我区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对象

涪陵辖区内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者。

二、办证时间

201811日起。

三、办证程序

   (一)农药经营户填写《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如实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二)区农委行政审批窗口负责接件,对申请材料的要件和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三)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实地核查,并在申请表签字盖章。

   (四)区农委负责对申请单位经营条件和从业能力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予以审批。

四、办证条件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交材料

   (一)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

   (四)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含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等材料)及照片;

   (五)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该声明已在申请表里,不需另附材料)

   (八)经营人员对于“农药管理规定和农药、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考试考核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条例规章宣贯

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及委属有关科站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和农药转型升级”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自觉的法治意识,提升农业部门勇于担当的责任感,让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规范农药经营行为

一是经营场所内外整洁干净,各项制度统一上墙;二是应设立货架台,农药商品摆放分类有序,整齐美观;三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四是应当按规定建立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并保存2年以上;五是应当向购买人询问病虫害发生情况并科学推荐农药,并正确说明农药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不得误导购买人。

   (三)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进行许可证的办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个环节进行审查核实。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农委行政审批窗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者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区农委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坚决打击无证经营

201761日前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应当在一年内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201861日仍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不得再经营农药;201761日后新办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后才能经营农药。各农药经营户要按照有关要求,尽快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严禁无证经营农药。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农业执法支队加强市场检查,坚决打击无证经营农药的行为,要联合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绝不姑息,对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委员会    

201712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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