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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0-00037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19-06-13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涪农委发〔2019〕101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2019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
字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涉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涪农业农村工委发〔2019〕2号 )、《关于下达全区2019年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涪扶组办发〔2019〕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申报2019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涪陵区内贫困村。(已申报过2017、2018年、2019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的贫困村,本次不得再申报此项目)

二、项目补助金额及建设内容

(一)项目补助金额

每个村按30万元申报项目,补助资金标准经区委区府确定后,根据项目的可行性补助10-30万元不等。

(二)建设内容:

1. 建民俗活动中心(红白喜事“一条龙”),购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2. 物业服务管理,购置物业服务所需设施设备;

3. 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所需的设施设备;

4. 建立村集体发展基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

5. 实施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建股份经济联合社(必须实施内容。该项实施内容所用资金,不得超过补助资金量的1%)。

三、申报程序

涪陵新区、各乡镇街道(以下简称各乡镇),组织本辖区内贫困村申报集体经济发展方案,并经审定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扶贫办,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共同评审,然后报区委区政府进行确定。

四、试点工作方案内容

各乡镇要指导各村在编制方案时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项目的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拟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各级财政拟安排资金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等。特别要包括以下内容:拟参加试点的行政村名称、地址、人口、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村集体所有土地等资源情况、经营性资产情况、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集体拟发展的经济类型、经营组织管理方式、投资盈利模式、预期收益水平、绩效目标、经营收益分配机制等情况。所在乡镇街道要指导各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组建股份经济联合社。村集体成员对项目发展意愿或经过一事一议决策机制议定情况;地方及村集体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或情况。

五、试点工作方案上报时间

重庆市2019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情况汇总表请于 2019年 6 月25 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委。联系人:文昌均, 电话:023-72225947,邮箱:317139205@qq.com


附件:1. 涪陵区实施2019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53个贫困村名单

      2. 重庆市2019第一批脱贫攻坚项目资金(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3. 项目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注:附件1、2、3内容详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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