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高新区管委会、白涛新材料科技城、临港经济开发区、涪陵综合保税港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动我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龙头和头部企业,重点打造百强领军企业、百强高成长性企业,鼓励撬动更多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1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区将组织开展申报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环节和标准
(一)申报对象。2023年市级评审认定的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详见附件3)。
(二)申报环节。对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用于农产品加工、科技研发、扩产扩能等方面贷款进行贴息。已经享受其他贴息支持的,不得再重复享受本次贴息。
(三)补助标准。贴息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总额的60%,领军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6万元,成长性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委根据企业贷款情况,优先补贴“双百”企业,“双百”企业按规定贴息后仍有结余的,可根据实际申报情况,按比例分配,用于其他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贴息,并于1个月内直达相关企业,支持环节、贴息标准等参照“双百”企业。
(四)申报材料
1.涪陵区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申请表(附件1);
2.涪陵区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申请汇总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信用报告;
5.贷款合同复印件、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或银行利息结算回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6.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二、有关要求
为支持农产品加工“双百”企业发展壮大,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严禁任何虚报冒领贴息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项目工作,请各园区、乡镇街道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于2023年9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交至区农业农村委市场品牌科405办公室,附件1、附件2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1357117247@qq.com。联系人及电话:何小雪13996778688;陈莉023-72228403,17623486091
附件:
1.涪陵区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申请表
2.涪陵区2023年市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贴息申请汇总表
3.《关于公布全市农产品加工业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渝农发〔2023〕108号)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