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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4-0024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4-07-18
  • 标题
  • 洪某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发文字号
  • 渝涪农( 机 )许准决字[2024]028号
  • 有 效 性

洪某春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字 号: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渝涪农(机)许准决字〔2024〕028号


申请许可事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领

申请人(单位):洪*春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512301********5733

营业执照编号:————

经审查认定,你于2024年07月1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领事项,已符合法定的条件、标准。现决定,准予该项行政许可,同时向你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驾驶证(自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将依法对你所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检验、检测)。届时,你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重庆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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