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拟定榨菜产业发展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实施产销行业管理;协助组织开展榨菜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打假治劣;承担涪陵榨菜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和原产地保护工作;开展榨菜生产、加工技能培训;组织榨菜科技攻关和新品开发;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农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区榨菜办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业务科、质量监督管理科、证明商标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无下属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887.53万元,支出总计887.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65万元、增长61.9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料编制费;二是人员经费追加(含: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政府目标奖及上调工资津贴)。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73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02万元,增长33.4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料编制费;二是人员经费追加(含: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政府目标奖及上调工资津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88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6.6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79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1.82万元,增长102.71%,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料编制费。二是人员经费追加(含: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政府目标奖及上调工资津贴)。其中:基本支出316.69万元,占39.93%;项目支出476.36万元,占60.0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4.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7万元,下降39.68%,主要原因是2018年的二个项目工作未完成,结转到2019年开支。包含重庆市工商局拨“青菜头地理标志申报”奖金50万元;涪陵区农委拨“青菜头拓市鲜销”工作经费104.2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0.8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4.62万元,增长131.1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料编制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64万元,增长131.12%。主要原因是一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料编制费;二是人员经费增加(含: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政府目标奖及上调工资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22万元,增长202.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经费支出388.2万元,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人员经费追加99.28万元(含: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政府目标奖及上调工资津贴),减少日常公用经费18.2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4.62万元,增长131.10%。主要原因一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资金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资料编制费;二是人员经费追加(含: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政府目标奖及上调工资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9.22万元,增长202.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经费支出388.2万元,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人员经费追加99.28万元(含: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政府目标奖及上调工资津),减少日常公用经费18.2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02万元,占7.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8万元,增长106.53%,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13.53万元,占1.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7.33%,主要原因是3月份职工退休一个。
(3)农林水支出650.91万元,占89.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1.91万元,增长244.40%,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安排“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专项经费支出及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项经费。二是人员经费追加(含: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政府目标奖及上调工资津)。
(4)住房保障支出11.42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58万元,增长21.07%,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万元,增长40.75%,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其他交通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8.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8.8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及2019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19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编制。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编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没有公务用车编制。
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农业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榨菜产业发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8.00%,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1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因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编制,到各乡镇检查青菜头种植收购、检查榨菜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环保及扶贫帮困,全部采取租车方式)。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6万元,增长40.7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租车费及差旅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57.4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减少会议经费开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87.5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党员远程教育培训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一是打造涪陵榨菜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及涪陵榨菜绿色产品认证资料印刷费58.88万元。二是涪陵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原料基地宣传栏及标牌制作费29.88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分内容需单位自行撰写,有疑问请联系绩效中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项,涉及资金58.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全部完成了年初预算目标,全年完成值100%,该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优。经区政府批准于2018年10月启动创建工作,12月涪陵获农业农村部绿办批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涪陵青菜头)标准化基地(中绿基[2018]178号),按要求完成了生产技术资料印制招标、签订协议并制作发放资料。
(二)绩效自评结果
“打造涪陵榨菜绿色食品原料(青菜头)标准化生产基地及涪陵榨菜绿色产品认证资料印刷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88万元,执行数为5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按要求完成了生产技术资料印制招标,二是签订协议并制作发放资料。三是该项目经区政府批准于2018年10月启动创建工作,12月涪陵获农业农村部绿办批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涪陵青菜头)标准化基地(中绿基[2018]178号)。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印制企业代为发放资料时间滞后。二是乡镇街道按照资料标准指导生产有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全面落实项目资金投入使用的监管,做到项目发挥作用,产生最好成绩。二是做好项目跟进工作,全面完成任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电话:023-72243650
邮箱:fzb72240079@163.com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榨菜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套表(详情见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