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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2-01900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09-2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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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防治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7.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8.承担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执法职能。

9.依法承担农业领域其他执法工作。

10.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12.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农业农村委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副处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编制数65人,实有在职人数为62人,退休46人,内设机构9个,即:综合科、计划财务科、法制科、农业执法一大队、农业执法二大队、农业执法三大队、农业执法四大队、农业执法五大队、农业执法六大队。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029.48万元,支出总计2,029.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19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单位机构改革,由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水产站(重庆市涪陵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重庆市涪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等5个单位整体合并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96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55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单位机构改革,由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水产站(重庆市涪陵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重庆市涪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等5个单位整体合并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收入、支出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9.56万元,占97.7%;其他收入44.27万元,占2.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5.6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97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37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单位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60.88万元,占79.2%;项目支出409.14万元,占20.8%。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万元,下降9.4%,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结余项目资金跨年度实施;二是当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快,完成率较好。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19.5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4.99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单位机构改革,由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水产站(重庆市涪陵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重庆市涪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等5个单位整体合并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99万元,增长14.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单位机构改革,由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水产站(重庆市涪陵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重庆市涪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等5个单位整体合并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收入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7.72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年中项目追加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相应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8.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91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底单位机构改革,由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水产站(重庆市涪陵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重庆市涪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等5个单位整体合并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6.64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年中项目追加等原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拨款到位时间较晚,无法在年度内实施完结。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6.21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65万元,增长8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后相关缴费基数增大以退休人员的健康疗养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72.28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3)农林水支出1,488.05万元,占7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98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离退休人员抚恤金、丧葬费及政府目标奖示纳入年初预算等原因。

   (4)住房保障支出61.9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02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机构改革,由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重庆市涪陵区水产站(重庆市涪陵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重庆市涪陵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涪陵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等5个单位整体合并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相关经费是全年全员核算,因此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基数增大。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平时考核、政府目标奖。公用经费18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单位机构改革,2021年度相关经费是全年全员核算的,因此导致公用经费的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车辆运行费、公务员车贴、提取的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度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0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3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效降低“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增加、业务工作量增大。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及上年支出数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持平。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4.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维护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万元,下降53.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车辆出行频次、降低车辆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6万元,增长6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工作量增大所致。

公务接待费3.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区县相关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3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3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工作量增大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团组,0人;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54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4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将部分现场会议改为视频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4万元,增长108.3%,主要原因是“十年禁捕”工作要求招录护渔巡护人员,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车辆运行费、公务员车贴、提取的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0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单位机构改革,单位职能职责增加,工作量增大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及打印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2项,涉及资金409.1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情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通过绩效自评所有项目,其中10项目项目完成了年度绩效目标,另动物卫生监督和畜禽屠宰监管项目结转项目资金3.22万元、退捕禁捕项目结转项目资金37.86万元,此两项项目资金均跨年度继续实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6658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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