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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1-0002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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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牵头组织全区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负责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等管理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农业农村委属于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机关共有12个科室及5个直属事业单位(含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区农田建设和农机推广服务中心,区农业信息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8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81.52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184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68.75万元,主要是项目结转收入1841.6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628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2.74万元,农林水支出5720.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6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768.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2.5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61.32万元(其中上年项目结转支出1841.61万元,本年项目支出19.7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9.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9.91万元,比2020年减少7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95万元,比2020年减少92.57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至其他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90.96万元,比2020年增加19.71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经费项目今年未编制以及新增项目宅基地审批和合作社财务代理,主要用于原农技/农机人员社保补贴、参事单位社保补差、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经费、农村人居环境以及农产品质量检测等。

本单位2021年及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0.5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8.5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执法车划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7.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8.7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90.9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游媛

联系方式:023-72261153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详情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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