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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1-00024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1-04-29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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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农业农村委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区级农业农村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防治等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协调并组织开展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2.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3.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7.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

8.承担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执法职能。

9.依法承担农业领域其他执法工作。

10.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1.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12.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工作及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党建、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秘、档案、保密、会务、信访稳定、安全管理、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

2.计划财务科。负责财务审计及有关预决算的编报。承担经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3.法制科。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支队承办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核。负责举报投诉、纠纷调解、宣传教育及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4.农业执法一大队。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农业执法二大队。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农业执法三大队。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7.农业执法四大队。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8.农业执法五大队。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9.农业执法六大队。承担农村宅基地、土壤污染防治、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农业领域其他方面的执法职能。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8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我单位是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381.8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10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4万元。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1.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1.84万元,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其中:基本支出1224.76万元,我单位是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57.08万元,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主要用于执法能力建设及农业综合执法办案、购买服务人员劳务费、执法监管及船艇码头运行费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我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52.50万元,区农业执法支队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区农业执法支队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主要原因是:区农业执法支队无该费用;公务接待费21.50万元,区农业执法支队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区农业执法支队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区农业执法支队是机构改革后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1.08万元,区农业执法支队是机构改革成立的新单位无上年对比数。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7.0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3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凤

联系方式:023-72220821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详情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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