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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57829P/2022-0004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2-02-18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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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农村经济统计、农村经济体系、农民负担相关工作。

   (二)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编制23名,实有人员18人;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43.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43.4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43.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343.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4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8万元,农林水支出268.4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43.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43.4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42万元,比2021年增加34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3.42万元,比2021年增加343.4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预算一体化要求,我单位为第一年编制预算,往年度均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编报,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公积金缴纳,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预算一体化要求,我单位为第一年编制预算,往年度均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编报。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涪陵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5.19万元,比上年增加75.19万元,主要原因为按预算一体化要求,我单位为第一年编制预算,往年度均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统一编报。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游媛

联系方式:023-72261153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详情见下载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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