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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617568/2026-00007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20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龙潭镇蔬菜产业园乡村经营示范区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 发文字号
  • (2026)第5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龙潭镇蔬菜产业园乡村经营示范区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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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龙潭镇蔬菜产业园乡村经营示范区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建设单位: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施工单位:重庆市黔江区辉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龙潭镇蔬菜产业园乡村经营示范区域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单位向我局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该工程项目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持有关资料和凭证向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按规定退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0日止

举报投诉电话:023-72252605

举报投诉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6楼)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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