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江南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变更培训工种的申请》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你校拟新增专业教学方案、教学计划、教师资质、现场照片、实作设施设备购买凭证等资料,同时结合近年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际,经研究:
一、同意你校增加职业技能初、中级:整理收纳师、电工;
二、同意你校减少专项职业能力:油菜种植、山羊饲养、柑橘采摘。
请你校严格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依法开展培训。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