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佳昱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你校变更申请表、信用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承诺书、原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资料,同时结合近年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将原举办者李蓉变更为周青。
请你校严格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依法开展培训。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