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涪州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增设工种申请材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你校企业信用报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法定代表人信用报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内容变更申请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等资料,同时结合近年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经研究:
1.同意你校增加职业技能初、中、高级:电工、育婴员、养老护理员、中式面点师;
2.同意你校增加专项职业能力:母婴护理、产后康复服务。
请你校严格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培训质量,依法开展培训。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