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智博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你提出的《关于重庆市涪陵区幸涪里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第281号令)、《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渝人社发〔2021〕24号)的规定,结合你建校前期筹备情况以及现场核查。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重庆市涪陵区幸涪里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准予培训办学,并发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号为:人社民350010240000598)。《许可证》为举办职业培训的合法凭证,办学单位应将其放置在主要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依法招生办学。
二、接此批复后,要严格按照社会力量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规定,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和办理相关手续,并进一步完善办学场所和教学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依法开展培训工作。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幸涪里阳光大姐职业培训学校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