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  门
街  镇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617568/2020-0005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26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字 号: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2019年度机构改革后,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社会保险保险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各项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会计核算工作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依法承担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制作 、应用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基金支付稽核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投诉案件;承担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实施工伤保险协议服务相关工作;承担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相关服务工作;指导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2019年,因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未确定。原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设立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挂监察室牌子)、基金财务管理科、公共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单位参保征缴科、个人参保征缴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科、居民养老保险科、居民医疗保险科、信息统计科、稽核督查科、鉴定科。2019年底,本部门编制53人,实有在职50人,退休23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9〕4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本部门已于2019年8月与涪陵区医疗保障局完成相应人员转隶、资金和资产划转、预算调整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845.07万元,支出总计6845.0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7.2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相应的人员及项目经费也划转至医保局。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84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7.2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相应的人员及项目经费也划转至医保局。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45.07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84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7.2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相应的人员及项目经费也划转至医保局。其中:基本支出1676.59万元,占24.5%;项目支出5,168.48万元,占75.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4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27.2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相应的人员及项目经费也划转至医保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7.2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相应的人员及项目经费也划转至医保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5.15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征地超龄人员春节慰问金116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中追加安排军转干补助费672.67万元;三是因机构改革,部分工作职责及人员划转至区医保局,年中追减部分人员经费及项目预算。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5.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27.22万元,下降2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相应的人员及项目经费也划转至医保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5.15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征地超龄人员春节慰问金116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中追加安排部分项目,如军转干补助费672.67万元、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医疗补助费372万元;三是因机构改革,部分工作职责及人员划转至区医保局,年中追减部分人员经费及项目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120.14万元,占8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2.49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一是企业退休人员、征地超龄人员春节慰问金116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二是年中追加安排军转干补助费672.67万元;三是年中追加安排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医疗补助费37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49.93万元,占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7.28万元,下降5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调整至涪陵区医保局。

(3)住房保障支出75.00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6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在编人员转隶至涪陵区医保局,年中追减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6.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57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2019年8月起,部分人员转隶至区医保局。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69.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99万元,下降24.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工作职责及人员划转至区医保局,邮电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万元,下降44.2%,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7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费用较年初预算减少0.5万元;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3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于扶贫、赴南川打官司等公务用车频次增多,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到增福乡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1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2019年用于扶贫、赴南川打官司等公务用车频次增多。

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医保局到我局调研信息化建设工作、我局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12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5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9.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99万元,下降2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工作职责及人员划转至区医保局,邮电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下降。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72.6%,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压缩开支,一般会议都在本单位会议室召开;二是部分职能职责划转至区医保局,会议频次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业务经办培训费用由市社保局统一开支;二是部分培训费用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复印机、大厅排队叫号系统。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3项,涉及资金2193.42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这些项目都属于一般性评价项目,执行数量完成率100%,按月及时足额将各项社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完成质量好,群众满意度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自评综述

民办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动态管理所有代发人员,每月提出用款计划,通过零余额账户准确及时将资金划转到社保资金代发专用账户,实行社银发放,确保民办教师生活、医疗补助费按时准确发放到位。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万元,执行数为3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确保民办教师养老、医疗补助费按时准确发放到人;二是保障了民办教师的养老、医疗待遇,维护了我区社会稳定。应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待遇的民办教师数据与金保系统关联,能实现人员的动态管理、社银平台发放。但由我局代发的其他财政资金,比如军转干医疗、生活补助费,关破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助费等,代发的特殊人群种类多、政策性强,但没有专门的信息管理系统,人员的增减、审批、发放环节衔接不紧密,仍采用人工报盘方式发放待遇,存在管理漏洞。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全区建立专门的特殊人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这部份人员的动态化管理,并与银行对接,全面取消手工报盘、实行社银发放。

2.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2221699。

分享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