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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6992617568/2025-00086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度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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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承担社会保险管理相关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包括:1.贯彻执行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各项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3.承担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4.承担社会保险基金决算草案的编制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会计核算工作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工作;5.承担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依法承担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制作、应用相关工作;6.承担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稽核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举报投诉案件;7.承担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8.承担实施工伤保险协议服务相关工作;9.承担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相关服务工作;10.指导乡镇(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11.承担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设1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基金财务管理科、公共业务受理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单位参保科、个人参保科、养老保险待遇科、工伤保险待遇科、信息化管理科、稽核服务科、劳动能力鉴定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7276.86万元,支出总计7676.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5.80万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本年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支出以及国有企业困难“双解”和下岗分流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27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0.40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支出以及国有企业困难“双解”和下岗分流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6.86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27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0.40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支出以及国有企业困难“双解”和下岗分流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其中:基本支出1238.59万元,占17.02%;项目支出6038.27万元,占82.9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53.72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2120.82万元,增长19.41%,主要原因是代发资金增加国有企业困难“双解”和下岗分流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7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0.40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支出以及国有企业困难“双解”和下岗分流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0.33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人员、征地超龄人员春节慰问金,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等项目为年中追加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76.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0.40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支出以及国有企业困难“双解”和下岗分流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0.40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人员、征地超龄人员春节慰问金,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等项目为年中追加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90.08万元,占96.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4.46万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企业退休人员、征地超龄人员春节慰问金,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助等项目为年中追加预算,未纳入年初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71.50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60.28万元,占0.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1万元,下降27.1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补扣2023年公务员津补贴清理清退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37万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调整及自然减员导致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60.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2万元,增长12.83%,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量的增长,相关费用等支出相应增加,以确保了中心各项工作能得到顺利开展。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155.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55.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专项补助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规划费用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55万元,下降90.40%,主要原因是上年购置公务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充电加油及过路费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出差使用频率增加导致过路费较预算数有相应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8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该车为新车,维修保养费相对较少。

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单位考察,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批次和人数均有所减少,严格控制公务支出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46.5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2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0.26万元,增长73.10%,主要原因本年度线下会议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7万元,减少55.61%,主要原因为线下培训场次减少,从而降低了培训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4万元,增加12.79%,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办公耗材等消耗及差旅费等相应支出有所增长。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0-2)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10-3)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洁宇,联系电话:023-72224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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