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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17-13097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7-02-14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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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涪陵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系原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和区人才交流中心整合组建,隶属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纳入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副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城乡就业统筹科、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促进科、劳务开发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创业指导科、职业培训科、失业保险科8个科室。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事业编制42人,领导职数1正3副,中层领导职数11名;现在职职工37人,退休职工22人。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就业大政方针,落实《就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编制并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负责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扶持,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按规定管理使用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负责职业培训规划实施,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就业适应性等各项培训,加强培训项目监管,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业务指导,实施人力资源基础信息动态管理和更新,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负责承担各类人才引进和合理流动及社会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开展流动就业重点监控,做好进城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指导驻外劳务机构开展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并提供就业定制服务及就业见习服务;负责人力资源服务业规划发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负责区级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搭建好招聘、求职平台,发布市场供求相关信息,提供职业指导和介绍等服务;承担重点产业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工作;负责就失业信息监测和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做好城乡就业统计分析及就业形势研判;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人力社保局和市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4.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08万元,比2016年增加55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66万元,比2016年(443.91万元)增加499.75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工资福利等刚性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基本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0.42万元,比2016年(299万元)增加51.42万元,其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工作项目经费增加等。经费主要用于人才交流市场人事档案经费、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经费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15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上年比减少了4万元,其主要是因为公务用车取消;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61.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开支。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本单位项目支出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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