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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115001020086700333/2020-1428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22
  • 标题
  •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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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各级关于养老、工伤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业务。提供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宣传、培训和参保对象社会保险权益告知、查询等服务事项。实施统一征缴管理,按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工作,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异地社会保险基金转入转出及结算支付工作。承担社会保险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卡的制作发放和功能应用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工作。承担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二)单位构成。原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设立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教育科(挂监察室牌子)、基金财务管理科、公共业务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单位参保征缴科、个人参保征缴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科、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科、居民养老保险科、居民医疗保险科、信息统计科、稽核督查科、鉴定科。因机构改革,现本单位“三定”方案尚未下达,内设机构未确定。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94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根据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本部门已根据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在年度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预算。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 332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29.4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830.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830.4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3329.4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222.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41万元,住房保障46.3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30.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778.0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52.4万元。

   (三)增减变化的原因:根据《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涪陵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涪陵委发〔20194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原区社保局在编人员43人转隶至区医保局。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29.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9.47万元,比2019年减少183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8.87万元,比2019年减少778.0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转隶至涪陵区医保局,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20.6万元,比2019年减少1052.4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职责划至新组建的涪陵区医疗保障局,主要用于各类特殊人群的特殊待遇,如军队转业干部医疗和生活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八大员”养老和医疗保险补助费等。

本单位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9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职能职责划转,接待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9年实际情况,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提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3.21万元,比上年减少64.2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职能职责和人员划转至涪陵区医保局。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20.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一)联系人姓名:戴小倩

   (二)联系人电话:023-72221699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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