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涪陵区人力社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法治人社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加强法治人社建设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党对法治人社建设的领导,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委会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坚持重要工作关键环节全程协调、重点任务跟踪问效,2025年局党委会审议信访、欠薪、营商环境、平安建设等法治相关内容共8次,累计承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0件次。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有关规定,“三重一大”事项均按提交党委会集体决定。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与区检察院开展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座谈,加强人力社保执法与行政检察工作联动,促进突出性问题治理。
(二)强化依法履职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列为党委会重要学习内容。2025年局党委会累计开展法治相关内容学习14次,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相关内容3次,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1次,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能力。
(三)提供法治建设支持保障。强化法治队伍建设,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培养2名工作人员担任公职律师,聘请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合理制定年度预算,为行政执法、行政争议案件办理、法律顾问聘请、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持续抓好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和行政执法考试,合格率100%。开展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
二、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职能。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4165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4245人,全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实现就业2124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在涪就业创业9264人。社会保障扎实有力,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失业参保合计129.39万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工伤保险、失业待遇共计73.11亿元,常态化核查各类疑点数据1633条,追回重复领取待遇、死亡人员多享受待遇173.12万元。人才服务优质高效,组织开展“才聚涪州·引雁回巢”、涪陵区先进材料人才创新联合体等专项引才活动10余场,全区人才净流入3488人,新培育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807人、技能人才4584人(高技能人才812人),新设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新增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开展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根据主动巡视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查处、突发事件、行政处理(处罚)等情况,对358户企业进行书面审查,并对304户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其中 A级企业 80户,B级企业 217户,C级企业 7户。
(二)深化创新人社重点工作。一是成功承办第八届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并圆满闭幕,累计产生162枚奖牌,其中涪陵区代表队斩获2金5银6铜,积分榜位列全市第2,较上届提升13个名次,创历届参赛最佳成绩,充分展现涪陵技能人才培育成果。二是绿色低碳产业人才发展大会成果丰硕,首次承办重庆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绿色低碳产业人才发展暨美丽中国建设先行区(涪陵)高质量发展大会,现场发布5项绿色低碳领域相关成果,落地6个重点人才发展平台,期间引进紧缺优秀人才110人(全市排名第3),与32名博士成功签订意向协议,成功签约引进绿色低碳项目6个,协议投资总额65.1亿元、超全市预计投资资金总额的1/5,超额完成任务3个,任务完成率166.7%(全市第1)。 三是暖心高效“退休一件事”获全市推广,通过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数字赋能,推动退休经办服务工作从“被动受理”向“主动供给”、从“多窗多次”向“一窗一次”、从“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今年以来,全区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累计办件5396件,位居全市第一,并被作为2025年社会民生领域改革典型案例向全市推广。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精简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涉老服务“上门办”,特殊群体“代理办”。夯实“一窗综办、全渝通办、优先网办”成效,推进业务下沉便民服务中心41项,社银合作网点高频业务20项。全面推进人社领域“全业务用卡”,率先建成标准化社保服务合作示范网点。深入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建立涪陵区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让人才办事“最多跑一次”。加速打造“15分钟就业创业服务圈”和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基地建设,服务末梢不断向基层延伸,将各项就业社保服务“打包”送到群众家门口。深化“零材料”改革,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更多政策实现从“企业(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企业(人)”的转变,为6947户企业减收失业保险费8044.14万元、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826户企业1063.5万元、落实用人单位社保补贴5198人次5094.45万元。创新建立季节性用工统筹机制,建立“部门+镇街+村社”三级服务体系,通过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统一归集、动态发布辖区用工需求和劳动力供给情况,实现精准匹配、提升服务效率。今年以来,完成跨区域招工用工500人,带动务工人员通过季节性务工人均增收2500元,既有力破解企业及经营主体的“用工难”,也切实破解群众“增收难”。在今年开展的2024年度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我局牵头的“劳动就业指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排位全市第五。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清理整治乱检查、乱罚款等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公开征集违法线索,公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事项清单。推动涉企行政执法计划管理,结合“执法+监督”系统推动落实“扫码检查”,行政检查规范率、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达到100%。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整治政府及国企项目欠薪专项行动、“安薪行动”等系列执法活动,累计检查在建项目653个次、企业265户,涉及劳动者3.76万人次,化解重点欠薪隐患16个。持续开展“开工第一课”,严格落实“一金三制”,在建项目工资保证金存储率100%,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代发制运行率分别达100%、100%、91%。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密集型企业进行规范检查。处置各类有效线索1153条,协调处理案件1069件,立案查处84件,为4727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的工资6876万元。成功获批全市治理欠薪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非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五)依法有效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调处机制,入驻区综治中心,超过50%的纠纷化解时限缩短至15天左右,实现从“事后救火”向“事前预防、事中调解”的转变。推进行政执法、人民调解、仲裁调解有机融合,柔性化解劳动争议,全年受理劳动人事争议1361件,立案548件,审理结案548件、结案率100%,调解成功率85.39%。严格落实仲裁员分片区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办案工作机制,扩大基层调解组织在大中型企业的覆盖面,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形势研判和风险防控。搭建互联网调解平台,方便劳动者通过互联网快速提交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互联网平台调解案件67件。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扎实开展信访问题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工作,确保问题解决。收到各类信访事项180件、涉及263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18件、涉及140人,信访按时签收率、受理率、办结率均达100%。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化解,经化解,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撤诉26件。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分解普法任务责任,统筹推进普法宣传工作。组织集中开展“营商环境惠企利民 人社保障你我同行”、“124”国家宪法日、“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等普法宣传主题活动。组织人员到涪陵监狱为即将出狱的服刑人员讲解就业社保方面知识并且答疑解惑,为他们重新踏入社会生活做好服务保障。依托日常业务,抓好常规普法,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服务月”“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等系列活动,开展公共就业普法宣传。持续开展社保“三进三送”活动、“社保服务进万家”等社保宣传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送政策、送服务、送资金”,常态化开展“惠民强企·人社在行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活动,坚持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和服务全过程,推动普法与履职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人力社保法治知识竞赛,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学习讲座,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加强政策法律学习,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学用相长,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执行“三审三校”工作制度,互动及时回应,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3条。支持司法监督,充分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2025年办理行政复议28件,行政诉讼93件,行政诉讼监督3件,行政复议意见书2件,出庭应诉率100%。府院联动,配合三中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和行政执法风险提示案例库建设。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法治建设等重要工作,接受人大质询,参与政协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议提案,积极采纳代表委员合理化建议。2025年,主办议提案8件,协办议提案40件,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按时回复率100%。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增强,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依然存在,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建设较为薄弱,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难度较大。二是行政执法质量还有待提高。个别科室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不高,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不够到位。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较为淡薄,程序意识不强,执法态度较为生硬。三是法治人社建设水平不够均衡,依法治理能力还需持续提升。部分科室单位仍然存在用惯例做法代替法律规定的情况。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安排打算
(一)加大统筹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力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培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及时解决法治人社建设重大疑难问题。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欠薪整治力度,从推进源头治理、强化工资支付监管、健全化解机制和加大执法力度等方面推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实落地。
(三)提升劳动争议化解效能。发挥劳动纠纷“一站式”联调联处中心作用,深化“互联网+调解仲裁”模式,推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高效处置。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人社建设行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