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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命名2021年“渝创渝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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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81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1〕69号)有关要求,经自主申报、区县推荐、书面评审、路演评审、专家组实地考察和网上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重庆市黔江区双新创业孵化基地等10家单位为“渝创渝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按6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补助孵化基地为服务对象提供场租减免、水电减免和创业创新服务、信息采集等相关服务支出。


附件:2021年“渝创渝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命名名单(详见附件)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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