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渝人社〔2021〕23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集聚优秀科学家及其团队若干措施和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9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华峰铝业有限公司等40个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限
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兴华中路46号
受理电话:023-72226507
三、公示要求
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
3.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出的问题,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将组织人员认真核实,并视其情况研究处理。
附件:2023年第一批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示名单
重庆市涪陵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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