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编制2025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背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部门法制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对制定规章的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拟订本部门、本级人民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报本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因此,制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有关立法工作的部署要求,是统筹安排年度立法任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问:编制2025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的过程?
答:市司法局从2024年7月以来开展了以下编制工作:一是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征集项目。向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二是汇集民意民智,凝聚最大共识。组织召开立项论证会,赴西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院调研论证,充分征求并吸纳有关单位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建议。三是坚持服务大局,加强统筹谋划。聚焦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精选一批亟需立法解决、各方意见一致、立法条件成熟的项目,并与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改革任务推进要求有效衔接。
问:今年是否有协同立法项目?
答:今年共计列入7件协同项目,持续拓展协同深度和广度,例如,将与四川协同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养老服务条例立法,与贵州协同推进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和应用管理条例、数字经济发展条例立法,与四川、陕西、甘肃协同推进古蜀道保护条例立法。
问:今年的创制性立法项目有什么亮点?
答:今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聚焦科技创新、营商环境、数字经济、低空经济、智能制造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结合当前重庆发展实际,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低空经济发展促进办法、智能制造发展促进办法等一批创制性立法项目。